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安全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在节假日期间不私自登山、不私自下水游泳,遵守好交通规则,加强人身安全防范,谨防兼职上当受骗,防范网络诈骗等。
二、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开展所属区域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实验(训)室、机房、学生宿舍、食堂、活动中心、图书馆等重点部门进行检查,做到立查立改。假期期间继续使用的房间要落实专人管理,无人员场所切断电源、水源、气源。
三、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安排值班人员适时走访学生宿舍,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和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检查、监管工作。各单位假期间校内有施工的,要将施工人员情况于6月7日上午下班前报保卫处(附件),保卫处假期间将对各施工点进行检查。
五、当前正值汛期,各单位要提醒师生员工,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强降雨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尽量避开高大树木、广告牌,远离临时搭建的棚屋等危险建筑,确保自身安全。
六、保卫处要严格门卫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要落实好审批查验和登记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巡查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假期期间根据要求,学校按二级值班响应执行,严格落实一个指挥部五个应急小分队值班制度,并将值班安排表于6月7日上午下班前报保卫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应对。
附件:假期施工队管理登记表
保卫处
2024年6月5日
(一审:刘畅;二审:赖学林;三审:刘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