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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消防安全告知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5 点击:[]

学校消防安全关系到每位同学的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就学校消防安全告知全体同学。

一、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宿舍用电安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饭锅、电煮锅、电磁炉、热得快、电热毯等违章电器;不在宿舍内擅自安装洗衣机、烘干机、淋浴器等家用设备;不私接乱拉电线;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插座、电线、电器;不将插座置放于床上;不将电器电线从被子、蚊帐、书本等可燃物下穿过。

二、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楼梯、走道和天台等部位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保持畅通无阻。电动车、自行车不得进入楼内。

三、人走断电,人走熄灯。请勿长期给手机充电或保持电器待机状态;在离开前,要检查门窗及用电器是否关闭。

四、宿舍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室内吸烟、点蜡烛和使用明火;不在宿舍内焚烧杂物;秋冬季绿化地带存在落叶、枯枝、枯草,请勿乱扔烟头和在室外焚烧杂物或使用明火,以免引发火灾。

五、爱护消防设施设备,不得增加、拆除、变更公共电器设施;严禁擅自拆卸、遮挡、破坏烟感报警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六、不在电暖器、灯管等电器设备上烘挂衣物。

七、牢记消防报警电话、灭火逃生知识,留意建筑楼的消防逃生出口、消防器材放置地点。

八、牢记学校校园安全24小时应急热线电话:0769-23306121、0769-23306110。

请全体同学自觉遵守上述防火安全事项。凡违反规定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擅自拆卸、遮挡、破坏消防设施设备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审:刘畅;二审:赖学林;三审:刘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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