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2013年4月,四川大学商学院大一学生A同学在淘宝上购物后,收到QQ信息的加好友提示,便同意将其加为好友。对方自称是店家,声称货物有瑕疵,需核实信息以便退款,A同学不假思索地配合“店家”。首先收到“验证是否为本人操作”的验证码(其本质是淘宝账号的修改密码验证码),得到验证码后的“店家”首先修改了A同学的账号密码(导致A同学不能登录淘宝账号),同时掌握了其用户信息,并通过所得到的信息,取得A同学的信任;然后A同学在“店家”的循循引诱下输入了银行账号,并在支付宝的备注里输入了银行密码,当“店家”询问其卡上余额时,A同学微有纳闷,但仍未怀疑;当收到银行的验证信息“尾号为xx的卡将支出xx元”时,A同学略有迟疑,在反问对方成功和压力式“逼问”下,A同学一烦躁便将验证码脱口而出。最后,A同学银行卡被扣除800元,仅剩20多块零头。
案例分析:
网购作为新型的购物方式,以独特的购物理念和便捷的特点而颇受当代大学生青睐。然而不法分子却利用网购这一平台,发布大量的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大学生因社会经验不足,思想单纯,鉴别能力有限和对网络信息的真实性把握得不够完整,往往成为网络中的受害者。
本案中A同学网络受骗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当代大学生当中:网站发布的虚假“中奖”消息,高薪的网上招聘兼职信息….无不昭示着大学生是网络“杀手”的主要攻击对象。看似偶然的网络上当受骗事件,背后也蕴藏了一些大学生网络受骗的共同原因。
首先,在当今社会的宏观背景下,网络发展迅速,第三方支付系统已经成为网络交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在为网络交易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时,自身也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不自觉地充当了“钓鱼”的工具,至今仍未有一个有效的机制能够防范和处置网络诈骗。对不法分子而言,网络诈骗的成本低,有关部门监管的难度较大。当受骗以后,大多数网友选择忍气吞声,并未进行举报,致使诈骗行为日益猖獗。其次,大学生对自我信息和隐私保护意识较低。本案中A同学当收到陌生人请求添加好友的提示后,他并未认真对对方的身份进行认证和核实,便将其加为好友,这是防范意识差与轻信他人的表现,交谈过程中将个人账户的淘宝验证码、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信息泄露,让骗子有机可趁。不仅在网络交友中,现实生活中,许多大学生因轻信他人而被骗的事件也屡屡发生。再者,部分大学生缺乏一定的网购常识。根据淘宝网上购物的交易规则,退款时并不需要输入确认为本人操作的验证码,同时,在交易成功以后,正常的交易也不会再次输入支付宝密码,需要多次输入银行卡或支付宝密码的情形一般都为钓鱼网站。
本案例中,A同学的对自我信息的保护意识和防骗的警惕性较低。在收到货物有瑕疵的信息时,应首先通过淘宝平台进行核对;在出现不能登录淘宝账号时,他未能及时核实出现的问题并与之前的输入验证码操作相关联;同时,没谨记在输入银行卡和支付宝密码前要注意交易环境和交易网站,对基础设施状况及交易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当“店家”询问余额时,A同学虽有疑问,但没有及时停止行为和向身边同学进行请教解决解决办法,这进一步使事情的发展恶化。同时,做事冲动、情绪化直接促使了事件的发生。在收到银行的验证信息“尾号为xx的卡将支出xx元”时,A同学能反问店家,说明其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这件事可能含有欺骗成分,若此时悬崖勒马,将避免个人财物损失,但其却因一时的烦躁而将验证码脱口而出,最终为自己的疏忽与轻信付出了代价。最后,网购被骗后,A同学应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任违法者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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