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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9 点击:[]

关于印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

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2017〕26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经学院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日

2017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26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粤安办〔2017〕15号)精神,省安委办确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为我省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根据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现代化建设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治理,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幸福校园、平安校园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7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系部、处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协调及督导考核工作。

三、特别防护期时间

即日起至10月底。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责任落实

各部门是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2016-2018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是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检查、落实本部门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

(二)按期完成整改,严管风险点源

2016年学院开展了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2017年1月4日学院领导带队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并下发了《关于整改落实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通知》(东职办〔2017〕2号),请各部门按照整改的要求和时间,认真整改完成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在日常的教学、科研、实训、生产、经营中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管控,

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管工作,加强日常巡查,每月组织综合检查,严格管控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其中安全监管的重点部门,如学生处要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后勤处要加强建筑、设备检查维护;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保和消防的监管;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要加强校企合作单位的监督检查;产业中心要加强食堂、外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实训中心要加强实验(训)室的监督检查;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要加强设备机房、网络的监控管理;体育系要加强体育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三)以学生为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师生安全素质”主题,结合学院创建一流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项目和本部门的教育、工作实际,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活动,把安全生产放在教学、工作的首要位置。在学生中开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教育活动,把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院宣传、团委、保卫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扩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5月、7月、9月2日前要报送两个月的阶段工作报告,请各部门联络员分别在5月、7月、9月1日前将工作情况上报保卫处,从4月份起每月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请各单位如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也一同填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联系人:林俊杰,电话:0769-23306045,13790574394

附件: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4—

附件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隐患

名称

所在地理位置

隐患简要描述

判定依据

隐患排查发现时间

整改责任单位

是否进行风险评估

是否提交治理方案

治理完成期限

已采取的

监管措施

备注

1

**(权属单位名称)+隐患简描

**市**县(市、区)**镇(街道)

一、隐患详细地址;二、周边人员密集情况;三、隐患情况描述;四、隐患产生原因分析;五、隐患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概率分析;六、整改涉及的内外部因素及难易程度分析。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具体名称及条目);二、不符合标准规范(具体名称及条目);三、其他(需详细说明)

**年**月**日,**学校(单位)向**市**县(市、区)**局(监管部门名称)上报。

**(权属单位或相关单位)

是/否

是/否

**年**月**日

一、依法对责任单位下达执法文书情况;二、加强对责任单位监督检查情况;三、督促责任单位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管控情况;四、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挂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情况;五、其它情况。

完成整改的时间等

2

3

4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注:1、每月报送年度完整清单,即包括正在整改及年度内已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2、从4月起请于每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jytabczgf@126.com)等方式报送至省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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