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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20 点击:[]

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2年5月20日-6月23日

二、检查地点

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楼、实训楼、食堂、教学楼、青年教师公寓、行政楼、学生活动中心

三、小组成员及任务分工

为保证消防大检查顺利进行,成立学院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指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李奎山

副组长:莫 强、雷亚民、余忠信

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一)第一小组

组 长:莫 强

成 员:蔡春伟、郝建南、钟承景、李健明、毕嘉炜、袁智恒、校卫队队员

任 务:图书馆、教学楼、青年教师公寓、10栋学生宿舍

(二)第二小组

组 长:余忠信

组 员:陈柏林、贾文婷、张 楠、吴尔诺、陈宝国、宿管员(1-17栋)、辅导员、校卫队队员、自律会成员

任 务:1-17栋学生宿舍(10栋学生宿舍除外)、学生活动中心

(三)第三小组

组 长:雷亚民

组 员:刘高明、张宏建、吴戚武、刘天明、何武平、肖和武、校卫队队员

任 务:食堂、实验楼、实训楼、行政楼

四、检查内容

1、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电器情况。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完好情况(具体到各楼层数量和质量)。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备、完好。

4、校内用电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裸露现象,线路安装是否规范。

5、是否落实各部门内部的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6、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无安全保障。

五、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5月20日-5月26日)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单位管理人员对所属区域(学生宿舍、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进行全面自查。

各部门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后,将《消防器材设施数质量一览表和消防器材设施缺损分布表》于5月26日前交至保卫处(联系人:陈柏林,行政楼1A104)。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2年5月27日-6月6日)

在各部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将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工作小组成员于2012年4月27日9:00在行政楼前集中。

(三)落实整改阶段(2012年6月7日-6月23日)

各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要落实专人负责,使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六、工作要求

1、辅导员在自查阶段要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的违章使用电器情况(如电炉、电热杯、热得快、取暖器、电热锅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500W的其他电器设备)。如发现学生违反,给予批评教育并通知其周末带回。如再次违反,则没收违章电器和有关用品,给予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

2、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迎检准备。

3、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参加这项工作,确保此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4、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为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将人员花名册于5月26日前上报保卫处(联系人:陈柏林,行政楼1A104)。

保卫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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